不經營的公司干脆選擇不報稅或者取消報稅?可能有人覺得公司不取消沒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公司沒有業務往來,賬戶里也沒有錢,工商部門也沒必要管自己。其實國家已經對不注銷或者不報稅的公司進行了處罰,不經營的公司必須盡快注銷。就像你想開公司,必須到公安部門登記。
一、經濟發展處罰公司成立六個月以上未執行,或者開業六個月以上關閉的,公司登記管理機關可以吊銷其許可證。對于不違法且長期取消的,第三年未查視為系統撤銷。
二是公司黑名單在規定周內未被取消的中小企業會被工商部門列入黑名單,中小企業去工商和金融辦外事會更困難。
3.聯合體法人黑名單被撤銷。中小企業根據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法人和股東大會被公安部門列入黑名單。3個月內很難以自己的名義重新注冊公司。財務被永久列入監控黑名單。如果公司重新注冊,將被稅務機關處罰追繳稅款。金融機構不正當個人信用記錄將保留七年并受到處罰;個人信用記錄不當會進入征信系統,對我以后的貸款和出國會有輕微的負面影響。
因此,只有通過具有權利的清算和注銷程序,公司才能從立法意義上消亡,具有清算法律責任的公司和清算整體才能免除相關責任。如果一些中小企業對注銷程序不是特別了解,可以找有全權的政府機構和當地工商部門商量。
最后,邊肖提醒說,如果公司沒有做到這一點,就必須盡快注銷,放手只會導致更好的困難。會盡快注銷,以后不會有不良影響。之后無論是第二次創業還是管理,都不會受到阻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公司如果不注銷,對未來的可持續發展造成負面影響,肯定得不償失。所以相對于未來可持續發展的主要道路,公司的注銷也是小事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