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之后,未能申請的還被邀請參加為期6個月的展覽。延期月內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后商標局予以注銷。
商標續展延長了中小企業注銷公司的成本。一周后,中小企業的商標可能被評為名牌產品。有名牌產品當然是企業宣傳的好賣點。商標續展也是保護商標的一種準確方法,但是注冊商標需要很長時間,命中率沒有保證。
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商標所有人應當在第一時間申請續展。如果沒有,就要撤銷注冊商標。在申請步驟中,我們需要向國家商標局提交商標續展的必要信息: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3.全權提交全權代表承諾書,必要時在受理處二樓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注冊證書復印件(無具體明確規定)。
5.申請文件為中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后的政府機構數字簽名確認的英文譯文。
6.商標續展很順利,商標局已經發了商標續展證明,說明整個步驟比注冊商標要短一周左右。
7.商標續展成功后使用商標時,需要商標認證配合商標續展,證明商標在Stone的使用。
商標更新的周比率
要短得多,中小企業的版權在商標續展后可以延期。商標續展是最差也是最安全的專利權延伸方式,商標續展的命中率遠高于注冊商標。只要中小企業不修改注銷公司的大概成本標準,成功續費的風險就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