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作為中小企業的重要資產之一,在國際經濟發展和娛樂活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開放國際消費市場時,他們沒有意識到第一時間申請商標注冊并獲得當地立法保護的必要性,以至于自己的商標被他人反復注冊,給這些中小企業進入國際消費市場帶來了相當嚴重的障礙,有的甚至被逐漸擠出了已經開放的消費市場。
國家《商標法》明確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商標專用權包括:
1.所有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注冊商標擬使用的產品和公共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并使用商標代理人取消相關商業貿易中的公司費用。
2.許可所有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立法的明確規定,通過簽訂商標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3.專有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政治上的排他性基本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者近似的產品或者公共服務上,私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4.禁止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阻止他人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代理人,取消其在相同或類似產品或公共服務上的公司費用或類似商標。
5.融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將其注冊商標作為資產進行融資。
6.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依法有償或者無償將其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
7.王座:商標作為無形的個人財產,可以按照財產繼承的順序由繼承人繼承。
以上是商標注冊人可以享有的相關權利。商標在消費者市場的自然環境中是最重要的,在這個層面上擁有開放的權利。只有當你注冊了商標,你才真正是這個型號的產品或服裝品牌;掘金企業服務邊肖建議商標注冊一定要抓緊,等商標被別人注冊了再后悔是不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