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香港公司一定要做審計?
2021-11-02 08:54:34
審計概述2021年香港公司審計是由香港專職機構和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財務收支等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的獨立經濟監督活動。 香港公司審計的主體是從事審計工作的專職機構或專職人員,是獨立的第三方,如國家審計機關、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人員。 香港公司的審計對象是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財務收支和其他經濟活動。也就是說,審計對象不僅包括會計信息及其財務收支,還包括其他經濟信息及其其他經濟活動。 法定審計是指必須依法進行的強制性審計。 例如,中國注冊會計師每年都會對外商投資企業或上市公司進行審計。 《香港公司條例》亦規定,在香港注冊的有限公司,每年須委任一名香港注冊會計師審計公司賬目。 審計師將根據審計準則對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及相關票據進行審查,評價企業制定的會計制度是否符合公認會計準則,會計準則在實際應用過程中是否有效。 審計所需的信息1。審計年度財務報表(包括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2。本年會計科目(包括銀行對賬單、合同、發票、費用單據等)) 3.涉案關聯公司及相關人員名單。其他相關信息流概述1。起草審計計劃,確定審計目標。了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并給出評價。3.收集并記錄或復制相關信息。4.符合性測試和結果評估。5.實質性控制和結果評估。6.準備審計報告并傳達給被審計公司。內部審計是建立在企業內部的一種經濟監督活動。 內部審計關注企業的財務數據,影響企業經營的各個方面,如內部管理、營銷策劃、經營風險、產品質量和企業經營環境等。 審核內容1。財務審計。運營審計3。管理審計。風險管理審計對象1。實物:審計存貨和固定資產。會計:審計因提供和銷售商品或服務而產生的債權債務。規則:審核系統、標準和流程的實施過程和結果。責任人:經濟責任人的期間責任、期末未經審計的審計后果:根據《公司條例》(第302章)深圳公司登記法第429條第(1)款。622),公司董事應在第431條規定的期限內,就每個財政年度向公司提交與該財政年度相關的報告文件文本,以供在年度股東大會或一審法院指示的任何其他股東大會上審議。 第49 (4)條規定,公司董事故意不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遵守第(1)款,即屬犯罪,可處罰款30萬美元和監禁12個月。 案例分析:臨近公司審計時間,但文秘公司忘記提醒王先生審計,最終未能作出審計報告,被罰款30萬,監禁12個月。 那么,為什么說香港公司必須接受審計呢?審核不通過的后果非常嚴重,不僅會被罰款,還會被監禁12個月!!審計一定要專業,既能規避風險,又能規劃企業未來發展!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