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依托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從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取得自主知識產權并將其轉化為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中小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兩者享受的優惠政策不同
根據財稅〔2017〕34號,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減按15%的優惠稅費征收企業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重新認定)。除了可以享受15%優惠稅費外,企業還可申請最高250萬研發經費補助、各區政府10-25萬一次性補貼及落戶支持,還有市科技計劃的政策傾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