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合法律的規定,如不得選用法律禁止使用和禁止注冊的商標,也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等,這是商標注冊的最基本的要求。除了最基本的,還需要考慮以下幾點:
1、顯著性要強:我們注冊一個商標是用來區別于其它同類產品的,便于消費者區分。顯著性較低,就容易造成他人誤認,那么這種商標是不會注冊成功的。因此注冊商標之前需要專業人員的查詢分析,避免出現上述情況。
2.避開近似商標:“與在先申請或注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很容易理解的但同時也是很難把握的,判斷相同商標容易,但是對于近似的判斷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所以選擇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比商標人自己琢磨要靠譜許多。其前期都會根據經驗做檢索分析,后期及時跟進商標的狀態,將大大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
3、商標查詢有四五個月盲期,這導致商標注冊的客觀風險,代理人在申請時說100%通過是純粹忽悠人的。最后,針對查詢盲期這個問題目前沒有很直接的解決辦法,但商標人可以準備兩個或兩個以上稍有區別的商標提交注冊做兩手準備。
4.當我們商標因近似等原因被駁回的時候,若不服國家商標局的駁回決定,申請人應在收到駁回通知的15日內,可以向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要求重新裁定。拿出合理、有效的證據,據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