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什么是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產品外觀的設計方案。它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的設計;
(2)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觀所作的設計;
(3)必須富有美感;
(4)必須是適于工業上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