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商標注冊如此重要,商標應在什么時候注冊、按照哪些類別注冊,很多創始人并不清楚。
小編提醒創業者,商標注冊的時間應盡量早于重大產品的正式發布,至少要在發布前做好申請商標的各項準備。注冊一個商標,通常不過幾千元,而一旦被搶注,企業在改名或收購上付出的成本或將是前者的成百上千倍。
如商標被惡意搶注,企業可向主管部門提出異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年修正版)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審理標準》的規定,以下材料可用來證明該商標已被實際使用以及具備一定影響:
1、該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合同、發票、提貨單、銀行進帳單、進出口憑據等;
2、該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區域范圍、銷售渠道、方式的相關資料;
3、涉及該商標的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網絡、戶外等媒體廣告、媒體評論及其他宣傳活動資料;
4、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參加展覽會、博覽會的相關資料;
5、該商標的最早創用時間和持續使用情況等相關資料;
6、商標的獲獎情況;
7、其他可以證明該商標有一定影響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