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商標被駁回后,可以借復審這個良好的機會進行不補救!
但是,商標駁回復審是非常麻煩的。商標駁回復審提出有時間限制,在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的15日內,如需復審,就需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超過15天就視為自動放棄了。而且在提交駁回復審申請后,一般需要1年至1年半時間左右才能知道復審結果。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耗費不必要的精力,在提出商標駁回復審前,下面這些工作一定要做。
1、 進行駁回原因分析
如果不知道商標被駁回的原因就盲目的提出商標駁回復審請求,那么其結果很有可能是再一次被“駁回”。這個原因分析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自己專業知識足夠,就可以自己做,如果覺得自己對相關知識不是太了解,也可以找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做。
2、在不違反禁止性規定下可做駁回復審
在分析了原因之后,如果是違反了以上的絕對禁止性條款,那么就沒有必要提出復審了,反正是肯定不會通過的。但如果是因為商標缺乏顯著性、商標近似、造成不良影響等原因被駁回,提出商標駁回復審是有可能通過審查的,但也是“有可能”,而非百分百的,商標注冊申請人應該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
3、提出駁回復審需要準備的材料
(1)《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
(2)商標局郵寄《商標駁回通知書》的信封(當地郵戳要清楚);
(3)申請人資質(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4)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
(5)復審申請書正文(理由書);
(6)復審申請書;
(7)商標使用證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