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標國際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申請手續齊備并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編定申請號,商標局在三十天內將申請書件(英文或法文)寄商標國際注冊國際局;
2 、國際局收到商標局轉去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后,認為手續齊備,商品和服務類別及名稱填寫正確的,即予以注冊;認為手續不齊備的,將暫緩注冊,并通知商標局。商標局在收到國際局通知之日起 15 天內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齊備手續;
3 、商標國際注冊后,國際局即公告。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時指定的各保護國家,將根據各自的國家法律決定是否予以保護,并需向國際局聲明該駁回。大陸居民如何在香港銀行開戶并匯款?協定書規定,聲明駁回的時限最多為一年,也就是說,如果指定保護申請在13個月內未遭到駁回,則該申請自動得到保護(按議定書的規定,成員國可根據需要,將有權駁回時限延長至18個月);
4 、國際局將注冊文件直接寄給申請人,如果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人指定了代理人的,則寄給代理人。
補救措施:商標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成員國駁回抄件后,若不服,可以按駁回國家的法定程序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