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我國商標注冊申請是屬于在先申請原則,即相同的品牌標識在同類別的產品或者服務上,誰先申請屬于誰。
然而在實際的商業活動中,仍然存在著大量的未注冊成商標的品牌標識。那么,這到底有哪些影響呢?
《劉家媳婦》是一部在央視8套播出的鄉村親情劇,它主要以梁三朵為主線,她家酒生產的八斤酒為支線。
八斤酒是他們家傳承了幾十年的老酒,在當地也是一塊響亮的金子字品牌。
可是由于缺乏商標保護意識,導致幾十年的老品牌“八斤酒”被人搶注,而無法繼續在酒上使用“八斤酒”的標識。
山寨呢?
翻身做主人后,不僅要正大光明地生產八斤酒,還要不予余力地打擊“盜版”!
沒有注冊保護的品牌,就投入市場宣傳推廣使用。這無疑就是在給競爭對手機會。倘若在這個時候,被人搶占先機,先行注冊了商標。
那么結果不僅僅自己這個正牌變成了仿冒,如果一昧的再繼續使用,還可能牽扯到商標侵權,官司案件……
不過依據《商標法》第32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該條例被認為是為了維護誠實信用原則,制止惡意搶注的行為,而對商標注冊制度的有效補充。
那么作為被惡意搶注了商標的原使用人,如果三朵想維權究竟該怎么做呢?
首先應該提起商標異議,如果按照電視劇情,商標也才剛剛注冊或者是初審公告,提起商標異議是有機會把這枚商標無效的!
不過你也可以像劉土地一樣,注冊“九斤酒”商標,壓它一斤!
可是對于一個老品牌來說,都改名了那還有什么意思呢?
當然啦,鄉村親情劇的大結局自然是幸福美滿的。
最后“八斤酒”的商標還是歸還給了梁三朵的酒坊。
可是電視劇的美滿終究還只是電視劇罷了!
對于商標、知識產權,有兩種人會特別的重視!
一、因為商標贏了官司獲過益的
二、因為商標栽了跟頭吃過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