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侵權不僅是大牌、名牌商標的事,一些還未出名,名氣不夠的商標也會遭到商標侵權!
侵權大牌商標,它是在傍名,但一些名字比較好的商標名也會遭到商標侵權……
因為他們的商標名字足夠優秀。
如果遇到侵權、近似時,我們能有哪些方法對這些侵權商標進行反制措施呢?
1、當涉嫌侵權的商標還在初審公告期內,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阻止該商標完成注冊。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在此之前,你首先要收集你自己商標相關的使用證據,充足的證據可以提高你對侵權商標異議成功的概率!
不過你也要注意時間,因為公示期是只有三個月,如果要對侵權商標提起異議,必須要在公示后的三個月內!
如果時間比較忙,你只能三個月查詢一次的話,那么你至少一次需要查詢二三百萬枚商標……
因此,有時和商標代理人經常聯系,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2、對涉嫌侵權的商標提無效宣告
如果涉嫌侵權的商標已被核準注冊,可以請求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商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 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對侵權商標提起無效宣告也有時間的限制,對于一般商標,必須在五年內提起無效宣告,超過五年的,成功率會非常低。
3、對涉嫌侵權的商標提“撤三”
如果侵權商標在三年內并沒有使用,那么你可以通過“撤三”的這個方式對侵權商標進行無效宣告。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
“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4、協商解決、求助相關部門、向法院起訴
《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協商解決
商標如果被侵權了,被侵權一方可主動聯系侵權方,告知其侵權行為,并表明協商解決的意圖。雙方可就商標侵權的事實認定和賠償數額等問題進行協商,如果最終未能達成一致,被侵權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求助。
求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被侵權方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權案件進行查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尚未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作出行政處理,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起訴法院
當被侵權方和侵權方難以達成一致時,被侵權方除了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求助外,還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