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標歸蘋果還是唯冠?這場備受國內外關注的蘋果有限公司、IP發展有限公司與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PAD權屬糾紛上訴案終于塵埃落定。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充分陳明利弊得失的情況下,雙方終達調解協議。
6月2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雙方送達了民事調解書,該調解書正式生效。日前,蘋果公司已按調解書的要求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并于6月28日向該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上述民事調解書。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今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意味著,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圓滿解決。
●ipad商標歷史:
●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臺北公司在多個國家與地域注冊了iPad商標
●2001年,唯冠國際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中國內地注冊了iPad商標
●截止2001年,蘋果iPad內部產品計劃還尚未開始。
●2006年,蘋果內部開始iPad開發計劃,同年,當時的唯冠成為全球第四大平板生產商
●2009年,蘋果iPad內部開發完成,即將上市,同年,蘋果在英國注冊IP公司
●2009年,IP公司出面向唯冠臺北公司購買了其旗下的iPad商標。
●2009年,IP公司以10英鎊的價格將買到的iPad商標賣給蘋果公司。
●2010年初,iPad產品在全球上市,包括大陸市場,引發雙方iPad商標所有權的爭奪戰
●事件回顧:
●2000年:唯冠臺北公司注冊iPad電腦等多種電子產品的歐洲與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標。
●2001年6月和12月: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先后申請注冊了兩項iPad中國商標。
●2006年:蘋果在英國以撤銷閑置不用商標等理由將臺灣唯冠告上法庭,這場官司以臺灣唯冠勝訴而告終。
●2009年12月:蘋果用3.5萬英鎊獲得了iPad的海外商標權。不過唯冠科技稱,iPad的中國大陸商標權歸屬于其唯冠科技公司所有。
●2010年2月:蘋果與英國IP公司簽訂了一份《權利轉讓協議》,英國IP公司以10英鎊為對價,向蘋果公司轉讓有關商標的所有權利。
●2010年4月:深圳市中級法院于受理蘋果訴唯冠商標權權屬糾紛案。
●2010年8月:唯冠因金融危機破產,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等8家銀行成為實際控制人。
●2011年2月:唯冠和蘋果iPad商標權之爭首次在深圳對簿公堂。
●2011年12月:經過三次開庭審理,蘋果一審敗訴,賠償和商標要求被駁回。
●2012年1月:蘋果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2年2月:唯冠科技在上海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蘋果iPad執行禁售令。
●2012年3月:上海法院駁回唯冠要求蘋果停售iPad申請。
●2012年3月:蘋果iPad3將發布前夕,深圳唯冠對蘋果發起實質性的“阻擊”行動,唯冠向海關提交相關資料,申請海關備案扣壓蘋果iPad系列產品。
●2012年4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回應,“根據中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標的合法注冊人。”
●2012年5月:傳深圳唯冠索賠30億人民幣,唯冠陣營一位核心人士透露雙方和解“底線”相差10倍。
●2012年5月:美國加州高級駁回唯冠對蘋果iPad商標權訴訟。
●2012年7月:蘋果公司同意已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萬美元就關于iPad商標權一案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