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成功后能否跨類使用呢?想必許多商標申請人心中都有這樣的疑問!開心財稅想告訴大家,這樣做是不行的。接下來小編要跟大家聊聊商標跨類使用這件事兒,且聽我慢慢道來!
一、注冊商標成功后可以跨類別使用嗎?
申請商標注冊應盡量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規范的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填寫。區分表共計有45個類別基本涵蓋了全部的商品及服務,商標注冊要分類注冊,同一個商標注冊在一個類別就算做一個注冊商標,如果在45個類別上都注冊的話就是45個注冊商標。
二、為什么商標不可以跨類使用?
注冊商標只能夠在核準注冊的類別(包括大類和小類)上進行使用,如果在沒有核準注冊的類別上使用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的,其在法定意義上就屬于非注冊商標。而且若遇上該商標在其他類別上已被他人注冊的情況,商標的跨類別使用還將會構成注冊商標侵權,并將被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三、商標跨類使用不能侵權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企業在不斷拓展業務規模和經營范圍和業務規模的同時,可能會出現將商標或馳名商標直接使用于核定使用商品類別之外的其他商品上。如果在其擴大使用的商品類別上,其他主體的已經依法獲準注冊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往往容易引發商標糾紛。
對此,原中華商標協會專家委員會主任董葆霖表示,商標法對于注冊商標的權利規定得比較明確,核準注冊的商標應以核定使用的商品類別為限,不可能因為商標聲譽高了,市場競爭力強了,商標權利就要擴大,商標權的保護范圍就要擴大。
至于馳名商標的“跨類保護”,中國科學院大學李順德教授表示,這種跨類保護并非無條件跨類,而是在特定條件下,符合商標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才可以有條件地跨類別實行保護。需要注意的是,這種保護是禁止權利,僅限于阻止他人的注冊和使用。也就是說,只有在有充分理由認為他人在跨類的商品服務上未經許可使用,可能與原來馳名商標的產品或者服務造成混淆或者混淆的可能性,注冊馳名商標才可以有條件地實行跨類禁止,而不是說馳名商標可以跨類自己使用,這是對注冊馳名商標的一種合理的規定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