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品知識產權收到一位粉絲朋友關于商標類別和近似相關問題的私信。
這位朋友詢問:在一個商標分類可以注冊兩個同名商標嗎?
關于這個問題,相信很多一品知識產權的粉絲都了解,依據商標法的規定,同一種商標或者類似的商品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會被駁回,一般情況下,無法在一個商標分類里注冊兩個同名商標。《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但是,我們也會發現,出現過同一大類里有同名商標成功注冊,這是為什么呢?
這種現象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第一,同類商標里的不同群組,只要無關聯即可注冊同名字的商標,這種情況下不構成近似。一般來說,除非特殊注明,非同一群組的商品視為不類似。例如:3504群組和3501、3502、3503群組的服務項目都不判類似。
第二種,商標近似判斷的特殊情況。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里,同類同群組商標的類似群內,使用(一)、(二)……區分的若干部分不判為類似。比如第十一類的(一)里面的110021和第十一類的(二)里面的110007不不判為類似,如果在這兩個小的商品項目里有同名的情況就不算近似。這種情況下,就可能出現同一商標大類里面存在兩個同樣名字的商標被注冊下來。
因此,在以上兩種情況下,同一個商標分類下可能會出現兩個同名的注冊商標,這并不違背商標法和商標評審的規定。商標駁回中近似駁回占比很高,在注冊商標的時候,商標近似判斷非常重要,但是只要在不違背商標法和商標評審規則的前提下,申請人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商標名稱。